省教育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文化旅游厅、省卫生健康委,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,有关企业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扎实做好“两新”工作,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提前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项目申报条件
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提前批项目支持方向,按照《关于做好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》(陕发改环资〔2025〕260号)要求,以及相关领域2026年设备更新提前批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安排。提前批项目主要包括各领域续建项目,以及部分领域新申报项目。其中,续建项目应已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,存在后续补助资金需求,2025年11月底前已开工且2026年1月底前未完工(含试运行),尚未支付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项目此次不得上报。新申报项目应具备在2026年上半年开工条件,确保项目条件成熟、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、地方配套资金可及时到位、下达后能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。
二、项目审核原则
对于续建项目,请各市(区)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评估项目建设进度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付进度、项目合规性、实际资金需求等,审核确定申请后续补助资金的项目。对于新申报地方项目,由省、市(区)发展改革部门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审核。新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在建项目。省、市(区)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是项目审核的第一责任主体,要按照分领域细化审核要求严格开展项目审核,在资金申请文件中明确说明审核过程,综合审核情况对项目进行排序(在建项目排序在前),并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、相关要件完备性、投资估算合理性等负责,在项目筛选过程中须做到严把建设内容、夯实建设条件、落实资金来源、防范违规申报、确保信息准确等要求。
三、项目报送要求
各市(区)发展改革部门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 2026年1月7日前(相关领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)完成项目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,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“超长期特别国债”模 块中的“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提前批(两新项目)”统一填报推送相关项目。请在“审核辅助标识01”中填写“2024年安排项目续建”、“2025年安排项目续建”或“新申报项目”,在“审核辅助标识02”中按今年项目所属支持领域及具体方向要求填写相关审核辅助标识。同时,向省发展改革委(环资处)报送正式资金申请文件、盖公章的项目情况汇总表(一式六份,须附可编辑电子版光盘),并向对应部门和业务处报送盖公章的分领域项目情况汇总表(一式四份,须附可编辑电子版光盘,分领域对汇总表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)。涉密项目须在正式报送文件中明确标注,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离线采集软件(IMO)填报。